为积极落实人社厅关于办公用房的指示精神,按照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》要求,图书馆经研究,调整办公用房如下:
一、馆长室面积24.48平方,在图书馆二楼204室。人员安排:馆长-田长申;馆员-吴钰;馆员-邢昕昕。共三人。
二、办公室面积24.48平方,在图书馆二楼203室。人员安排:副馆长-郭美丽;馆员-周宇;馆员-张振吉。共三人。
三、其他人员均在工作岗位上班,无专用办公室。
目前上述办公用房调整措施已落实到位,相关工作人员已搬至新办公地点开展工作。
(供稿人:周宇 审稿人:田长申)